申請赴美工作簽證要先報批國土安全部
美國使館簽證官提醒,無論申請哪個類別的赴美工作簽證,雇傭公司都需要在國土安全部為您遞交工作申請并獲得批準?! ?
讀者:我是一個IT技術人員,在一跨國IT高科技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工作已滿兩年,三個月前剛剛辭職。
現在該公司的美國分公司想雇傭我到美國工作,請問我還能夠申請L類型的工作簽證嗎?如果只能申請H類型工作簽證,我能申請到最長的有效期是多少?
簽證官:我建議您和將雇傭您的公司瀏覽國務院的網站查看更多有關美國短期工作簽證的信息,以便獲悉您這種情況最好申請哪種類別的簽證。請注意無論您申請哪個類別的工作簽證,您的雇傭公司都需要在國土安全部為您遞交工作申請。在申請簽證前您的工作申請必須獲得批準。如果您申請L類簽證,那么您在申請簽證前的三年中必須已為此公司連續(xù)工作至少一年。
讀者:去美國讀本科是否需要提供“研究/學習計劃”和“個人簡歷”?關于“資金證明”,非直系親屬(比如我的老師)是否允許做經濟資助人與擔保人?
簽證官:大多數赴美讀大學本科的申請人無需提供個人簡歷和研究計劃。如果您的老師將為您支付留學費用,您應該準備好在面談時談論他/她的個人財務狀況。
讀者:我有個朋友是美國人,他在中國開了公司。我想知道他個人或他的公司能為我做擔保嗎?這樣辦理簽證時是不是容易些?如果可以,都需要哪些手續(xù)?
簽證官:如同其他形式的書面支持文件一樣,擔保書也會被簽證官列入考慮范圍內。然而,支持信本身并不能證明申請人與美國境外的永久居所有各方面的牢固聯系。同樣,個人或公司作出的申請人一定會返回中國的保證無法自動證明申請人符合獲得簽證的資格,這是因為美國法律不允許簽證官將判斷申請人實際總體狀況的職權授予他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