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各專業(yè)復試考核,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我校2008年博士生招生擬錄取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1)。為做好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錄取類別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養(yǎng)”和“考生自籌”。
  二、關于體檢復查
  擬錄取名單“備注”欄中標注“需進行體檢復查”的考生須于4月底前來我校校醫(yī)院進行體檢復查;或到當地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復查, 并于4月底前向我校研招辦提交復查結果。如未按時提交復查結果或體檢結果不符合國家招生體檢標準,我校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關于協議書
  錄取類別為 “考生自籌”和“委托培養(yǎng)”的考生,請下載附件2和附件3中相應的協議書(《考生自籌經費協議書》一式兩份,《委托培養(yǎng)協議書》一式三份),認真填寫并簽字(蓋章)后,于5月10日前將協議書送達或寄送至我校。
  地址:青島市松嶺路238號 中國海洋大學研招辦 (行遠樓136室)?
  收件人:張殿鎮(zhèn)?????????????? 郵編:266100
  聯系電話:0532-66782080 66782151?????
  注: 未簽協議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本校教職工不需簽訂《委托培養(yǎng)協議書》。
  四、關于共建單位、青島市海洋科學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員單位委托培養(yǎng)研究生協議書及培養(yǎng)經費
  我校共建單位、青島市海洋科學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員單位有:國家海洋局系統(tǒng)各單位、中國水科院黃海水產研究所、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國家地調局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
  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考生,其培養(yǎng)經費總額為18000元(6000元/人、年):
  1、考生本人為共建單位或青島市海洋科學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員單位的正式職工;
  2、考生所報考導師為該單位在我校的兼職博士生導師。
  請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到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有關證明,并將證明與協議書(協議書中的培養(yǎng)經費額度按上述標準修改)一起寄送至我校。
  五、錄取通知書發(fā)放
錄取通知書將于6月中旬左右發(fā)放,協議書由學校確認蓋章后隨錄取通知書一起返還給考生。
  六、關于檔案、戶口與黨(團)組織關系
  1、檔案:錄取類別為非定向、自籌經費的考生須將檔案轉入我校。我校將于 5月下旬向考生寄出調檔函。考生檔案應于7月20日前寄送至錄取院系黨總支(各學院聯系方式見附件4)。
  2、戶口與黨(團)組織關系:戶口與黨(團)組織關系辦理手續(xù)將在《2008級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須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發(fā)放)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