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師:《考試說明》穩(wěn)中求變 穩(wěn)中求新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2003-02-06 11:09
2003年全國語文高考《考試說明》與2002年大體相當,變化的內(nèi)容是:刪減了5個側重于考查識記性的知識點和兩個文言虛詞。2003年北京高考語文《考試說明》是以2002年全國高考語文《考試說明》為藍本,結合北京市實際編寫的,因此,與全國《考試說明》也大體一致。兩個高考《考試說明》都體現(xiàn)了“能力立意”、“穩(wěn)中求變”、“穩(wěn)中求新”的命題原則。不同和變化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文學常識和名句名篇。2003年全國高考《考試說明》明確不考“中國重要作家的時代及代表作”,“外國重要作家的國別及代表作”,“文學體裁常識”,只考名句名篇的默寫。名句名篇的默寫主要是課后要求背誦的篇目,在此基礎上要求背誦一些課外的常見的名句。2003年北京《考試說明》明確了考試范圍,增加了透明度。指定了背誦和默寫的具體篇目:語文課內(nèi)古文8篇,詩詞曲20首。對“中外重要作家的基本了解”,只要求識記中國作家的時代,外國作家的國別。但“文學體裁常識”在考試范圍之內(nèi)。兩個《考試說明》的背誦默寫,都體現(xiàn)了語文課改的精神,既有利于考生不斷豐富語言的積累,又有利于把學生從漫無邊際的題海中解脫出來,切實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yǎng)語感,發(fā)展思維。?
二、古代詩文閱讀。全國和北京《考試說明》都把文言虛詞由20個減到18個,所不同的是全國《考試說明》刪掉了“然”、“矣”,北京《考試說明》刪掉了“何”、“乃”、“若”,增加了“哉”。北京《考試說明》還明確了文言實詞的考試范圍,教育部2000年頒發(fā)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語文教學大綱》(試驗修訂版)中要求重點掌握的150個文言實詞。并把文言作品的鑒賞與評價具體為古典詩詞的理解與鑒賞。?
三、“※”號的保留與取消。全國《考試說明》保留“※”號的知識點有標點符號,中外重要作家及作品,文學體裁常識,文言句式。明確指出上述內(nèi)容不在2003年考試范圍之內(nèi)。北京《考試說明》取消了表示不專門設題的“※”號,這意味著考試大綱中的知識點沒有輪空,都重要,都在考試范圍之內(nèi),必須掌握。全面考查學生的語文基礎知識、語言表達能力和閱讀能力。取消“※”號,并不是要增加學生負擔,并不意味著今后高考會擴大范圍,而是表明考試內(nèi)容中的每項能力都是考生升入大學必須具備的,其目的是引導中學突破應試思維,培養(yǎng)學生的多種能力。?
四、作文評分標準。全國高考《考試說明》作文評分標準仍然分為基礎等級分數(shù)和發(fā)展等級分數(shù),分別占50分和10分。高考閱卷時一般先按“基礎等級”的50分評定,然后根據(jù)作文的思想、文采、新意,酌情在“發(fā)展等級”10分內(nèi)加分。北京高考《考試說明》作文評分取消了“基礎”與“發(fā)展”的分割,從60分整體評定。?
五、題型示例。北京高考《考試說明》不再附“題型示例”,目的在于發(fā)揮高考引導中學教學的作用,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yǎng),糾正學生只關注題型,把備考變成針對某些題型進行技能化訓練的誤區(qū),糾正觀念中的模式因素,糾正各種試卷在題型設計上的模式化、雷同化。再說,“題型示例”只是近幾年高考題的題型匯編,不能提供第二年高考中出現(xiàn)的新題型,不能準確及時地反映高考《考試說明》的變化。所以在北京高考《考試說明》后只是附錄了2002年北京春、夏兩套高考試題。實際上,高考試題每年都有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就要突破,突破就要變化。因此,改變“題型示例”的樣式是理所當然的。如2002年全國卷對“語言表達連貫”的考查就改變了多年一貫制的“選擇與上下文銜接最恰當?shù)囊豁棥钡目陀^題型模式,而采用了主觀題型考查。再如,仿寫,以前都是仿寫句子,2002年全國卷、北京卷不約而同地采用了詩歌作仿寫材料,頗有幾分“英雄所見略同”的意味,這一新題型成為當年高考試題的亮點。2002年北京卷默寫名言名句,則采用一種靈活的題型。題目以《鞏溪詩話》中的一段文字為底本,要求默寫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的結尾部分,同時還要求解釋“少陵”、“為難”兩個詞語。這就把名句名篇的默寫與古代文學常識、文言詞語的解釋結合到了一起,有較強的綜合性。而這種題型在以往的“題型示例”中是沒有的。?
總之,今年全國、北京高考語文的《考試說明》將考試內(nèi)容的明晰與命題形式的靈活有機地結合起來,體現(xiàn)了重視素質(zhì)教育,注重能力培養(yǎng),注重創(chuàng)新意識培養(yǎng)的原則。 ?
《中國教育報》沈獻章??
一、文學常識和名句名篇。2003年全國高考《考試說明》明確不考“中國重要作家的時代及代表作”,“外國重要作家的國別及代表作”,“文學體裁常識”,只考名句名篇的默寫。名句名篇的默寫主要是課后要求背誦的篇目,在此基礎上要求背誦一些課外的常見的名句。2003年北京《考試說明》明確了考試范圍,增加了透明度。指定了背誦和默寫的具體篇目:語文課內(nèi)古文8篇,詩詞曲20首。對“中外重要作家的基本了解”,只要求識記中國作家的時代,外國作家的國別。但“文學體裁常識”在考試范圍之內(nèi)。兩個《考試說明》的背誦默寫,都體現(xiàn)了語文課改的精神,既有利于考生不斷豐富語言的積累,又有利于把學生從漫無邊際的題海中解脫出來,切實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yǎng)語感,發(fā)展思維。?
二、古代詩文閱讀。全國和北京《考試說明》都把文言虛詞由20個減到18個,所不同的是全國《考試說明》刪掉了“然”、“矣”,北京《考試說明》刪掉了“何”、“乃”、“若”,增加了“哉”。北京《考試說明》還明確了文言實詞的考試范圍,教育部2000年頒發(fā)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語文教學大綱》(試驗修訂版)中要求重點掌握的150個文言實詞。并把文言作品的鑒賞與評價具體為古典詩詞的理解與鑒賞。?
三、“※”號的保留與取消。全國《考試說明》保留“※”號的知識點有標點符號,中外重要作家及作品,文學體裁常識,文言句式。明確指出上述內(nèi)容不在2003年考試范圍之內(nèi)。北京《考試說明》取消了表示不專門設題的“※”號,這意味著考試大綱中的知識點沒有輪空,都重要,都在考試范圍之內(nèi),必須掌握。全面考查學生的語文基礎知識、語言表達能力和閱讀能力。取消“※”號,并不是要增加學生負擔,并不意味著今后高考會擴大范圍,而是表明考試內(nèi)容中的每項能力都是考生升入大學必須具備的,其目的是引導中學突破應試思維,培養(yǎng)學生的多種能力。?
四、作文評分標準。全國高考《考試說明》作文評分標準仍然分為基礎等級分數(shù)和發(fā)展等級分數(shù),分別占50分和10分。高考閱卷時一般先按“基礎等級”的50分評定,然后根據(jù)作文的思想、文采、新意,酌情在“發(fā)展等級”10分內(nèi)加分。北京高考《考試說明》作文評分取消了“基礎”與“發(fā)展”的分割,從60分整體評定。?
五、題型示例。北京高考《考試說明》不再附“題型示例”,目的在于發(fā)揮高考引導中學教學的作用,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yǎng),糾正學生只關注題型,把備考變成針對某些題型進行技能化訓練的誤區(qū),糾正觀念中的模式因素,糾正各種試卷在題型設計上的模式化、雷同化。再說,“題型示例”只是近幾年高考題的題型匯編,不能提供第二年高考中出現(xiàn)的新題型,不能準確及時地反映高考《考試說明》的變化。所以在北京高考《考試說明》后只是附錄了2002年北京春、夏兩套高考試題。實際上,高考試題每年都有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就要突破,突破就要變化。因此,改變“題型示例”的樣式是理所當然的。如2002年全國卷對“語言表達連貫”的考查就改變了多年一貫制的“選擇與上下文銜接最恰當?shù)囊豁棥钡目陀^題型模式,而采用了主觀題型考查。再如,仿寫,以前都是仿寫句子,2002年全國卷、北京卷不約而同地采用了詩歌作仿寫材料,頗有幾分“英雄所見略同”的意味,這一新題型成為當年高考試題的亮點。2002年北京卷默寫名言名句,則采用一種靈活的題型。題目以《鞏溪詩話》中的一段文字為底本,要求默寫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的結尾部分,同時還要求解釋“少陵”、“為難”兩個詞語。這就把名句名篇的默寫與古代文學常識、文言詞語的解釋結合到了一起,有較強的綜合性。而這種題型在以往的“題型示例”中是沒有的。?
總之,今年全國、北京高考語文的《考試說明》將考試內(nèi)容的明晰與命題形式的靈活有機地結合起來,體現(xiàn)了重視素質(zhì)教育,注重能力培養(yǎng),注重創(chuàng)新意識培養(yǎng)的原則。 ?
《中國教育報》沈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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