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畢業(yè)書面考試

(一)考試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級考試科目為語文(120分)、數(shù)學(120分)、英語(120分)、文科綜合(200分)、理科綜合(200分),其中英語科目含聽力部分(20分);初二年級考試科目為生物(100分)、地理(100分)。

(二)考試內(nèi)容

文科綜合的內(nèi)容為政治、歷史,理科綜合內(nèi)容為物理、化學,初二年級考試科目為生物、地理。

(三)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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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級

2009級)

616(星期六)

語文9:00-11:00

理科綜合15:0017:00

617(星期日)

數(shù)學9:00-11:00

文科綜合15:0017:00

618(星期一)

外語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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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級

2010級)

618(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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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15:0016:00

地理16:3017:30

(四)考試形式

文科綜合地理實行開卷考試,其他各科實行閉卷考試。書面考試科目的試卷和答卷均按照網(wǎng)上閱卷的要求印制。

(五)成績呈現(xiàn)方式

1、初三年級考試科目成績以A、B、C、D、E五個等級形式呈現(xiàn)。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評價包括語文、數(shù)學、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和提前考試科目。提前考試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試成績(折合成50分)、初二地理考試成績(折合成50分)和初中體育最終成績(折合成50分)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試科目總成績最終以等級方式呈現(xiàn)。

2、初二年級生物、地理考試科目成績以分數(shù)形式呈現(xiàn)。

(六)等級劃分

首先按照各個科目達到合格標準的分數(shù)劃出E等(即不合格等第),然后根據(jù)高中教育資源的狀況結(jié)合錄取批次的要求將合格等第以上的成績劃分為A、B、C、D四個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