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地說,是用來表達情態(tài)的動詞;具體地說,是用來表達可能、意愿、必要的動詞。上述定義是從抽象的語義角度出發(fā)的。事實上在具體語言中的界定往往還要符合一定的句法形式或形態(tài)標準。在現(xiàn)代漢語語法中,情態(tài)動詞又被稱為能愿動詞或助動詞;而在英語中情態(tài)動詞則是助動詞中的一類。

對現(xiàn)在或?qū)淼耐茰y,兩者均可用,但can?通常只用于否定句或疑問句中,一般不用于肯定句,而could則可用于肯定句、否定句和疑問句;對過去的推測,應(yīng)在?can,could?之后接動詞的完成式,且此時can仍只用于否定句或疑問句,不用于肯定句;而could?則可用于各種句型。如:

Can?[Could]?this?betrue??這能是真的嗎
Where?can?[could]?he?have?gone??他能到哪里去了呢
She?can’t?[couldn’t]?have?left?so?soon.?她不可能走得這么早。

情態(tài)動詞
He?could?have?gone?home.?他可能已回家了。
注:could后接動詞的完成式,除表示對過去的推測外,還可表示過去沒有實現(xiàn)的可能性(即某事本來可以發(fā)生,卻沒發(fā)生),或委婉地責備某人過去應(yīng)該做某事而沒有去做(此時不用can)。如:
You?could?have?started?a?little?earlier.?你本可早點動身的。
You?needn’t?have?cooked?it.?We?could?have?eaten?itraw.?你其實可以不煮熟(它),我們(本來)可以生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