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總有朋友針對家中兩個孩子之間出現矛盾,提出如何教育的問題,由于問題比較大,我井中月拆分成一個小系列,第一篇是《你真的準備好生第二個孩子?》,第二篇是《讓孩子接受即將出生的弟妹》,第三篇是《家有雙寶,大的欺負小Baby》,本文是第四篇。

書接上回,我那個朋友,小帥哥已經進入幼兒園,小美妞兒也到處亂跑了。白天我朋友送走一個,老人獨自帶小美妞也還湊合。我朋友夫妻都很難去幼兒園接兒子,只好是老人帶著小的去接小帥哥。于是,新問題出現了,不到孩子睡著絕對不消停!

不少父母生二胎,除了真喜歡孩子以外,也很想給孩子找一個玩伴。可真等兩個孩子滿地跑了,不是這個打了那個,就是那個搶了這個的東西,那有什么玩伴的意思,完全是冤家聚頭嘛!其實,這有不少是孩子的正常表現,恰是兩個孩子互為玩伴的很好證明。大家別一看到孩子打鬧,就認為是大孩子因為嫉妒而故意欺負小的。

典型案例一:許多兩個孩子的父母,看著兩個孩子獨自玩,就感覺他們關系不好,不會一起玩。其實,這是比較正常的,孩子們不是需要時時刻刻都一起玩的,有了各自感興趣的東西,自然會安靜下來。此時家長做好的做法,就是在旁邊關注,并隨時提供幫助。另外,如果都是4歲以前的孩子,他們還不會玩合作類的游戲。參見《幼兒期孩子的生理、心理發(fā)展》。

典型案例二:兩個孩子在一起玩,不一會大孩子就對小孩子充滿指使,甚至是惡語相向。大孩子是看到小孩子由只知道吃睡的“廢物”長大的,他們會認為自己和他們不一樣,自己更像一個“成人”,所以會學著父母“管理”小孩子。另外,孩子在4歲左右,有一個階段喜歡說“狠話”,這是一種表示力量的方式,是很正常的表現。

典型案例三:兩個孩子在一起玩,玩著、玩著就出現了“肢體語言”。不能否認,如果大孩子是接近學齡,孩子真有可能是教育環(huán)節(jié)有了疏忽,讓孩子誤以為暴力是很有用的。當年齡接近的嬰幼兒在一起,孩子間想要引起對方注意,出現掐架也就在所難免。這是由于表達能力不足,急了就肢體語言了,或神經發(fā)育未完成,微小刺激就難于控制自身力量,下手不知道輕重。參見《案例分析:當孩子被別的孩子欺負》。

當孩子因矛盾而出現非故意的肢體碰撞,只要不是故意,家長可以裝作沒有看見。只要沒有安全問題,或孩子沒有提出請求和申述時,家長過早介入充當法官是有害無益的。一是父母往往同情哭的或弱勢的一方,制止攻擊方,這使孩子失去摸索解決問題的方法;二是孩子通過觀察,會學會使用武力來吸引家長關注,或競爭爸爸媽媽“有限”的關愛。

當孩子受“欺負”來尋求幫助時,父母要及時正面疏導孩子的負面情緒,給孩子理性的事實分析,以及較好的解決方法。能通過引導,讓孩子們自己得出解決方法是最理想的,否則孩子下次遇到類似的問題,依然會爭執(zhí)并依賴性找父母來做法官。父母要相信孩子能自己處理,也要讓孩子明白他們自己是能處理的,因為孩子的那些事,幾乎都不是事。

典型案例四:父母拿大孩子原有的玩具、衣物等物品,借口孩子大了,轉給弟妹,但大孩子為此很不樂意。這對孩子來說,是非常正常的現象。想讓孩子學會分享,先要學習“擁有”,即對“我”的物品擁有支配權。只有當孩子覺得擁有很“完整”時,才有可能進行分享。所以,大孩子不愿意拿出自己的東西,家長不能因為想省錢而強行剝奪。

強行剝奪孩子私有物品的做法,容易使孩子物主權混淆。當物主權混淆后,孩子就會對不是自己的東西也想占有,更難于學會分享。同時,這也給孩子造成一種父母偏心的看法,產生嫉妒而故意欺負小孩子,去搶他們的東西。這也是我井中月傾向除了孩子的玩具和特殊用品,擁有100%的支配權,其他物品只有使用權,如衣服、用具等,都是家庭的財產。參見《案例分析:新帽子被孩子換回小畫片》。

典型案例五:兩個孩子在一起玩玩具,玩著、玩著就搶玩具了。幼兒搶玩具是經常見到的,特別是家庭對兩個孩子的玩具,劃分的過于清晰時。但若大孩子接近學齡還搶,確實是有一點問題的。較好的策略是玩具家庭化,引導孩子輪流玩,比如每人玩十分鐘,不遵守規(guī)則就失去玩的權利。而誰先玩,可讓大孩子謙讓小孩子先玩。參見《“搶玩具”是孩子成長的信號》。

所以,兩個或多個幼兒在一起,不管是不是有血緣關系,出現讓人不消停的情況,是太自然的事情了,也是孩子天性的體現。當兩個孩子出現了爭執(zhí),父母一定要區(qū)分孩子是故意行為,還是一種隨情境變化而出現的問題,千萬不能用負面標簽般的眼光,去猜測和責備孩子。父母的過早干預,或偏心,或方法失當,反而會導致孩子爭奪父母關愛。